2022年06月15日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余敏的申请,于2022年2月11日裁定受理债务人临安森法房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法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2月11日指定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为临安森法房产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盘活债务人资产价值,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向意向投资人披露债务人的基本信息,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债务人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和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在提供和解/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
2.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和解/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开展相应的尽调工作。
3.目前森法公司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是否能转为和解/重整程序、转为和解/重整程序的时间、债权人会议能否表决通过、表决通过的时间以及意向投资人能否成为和解/重整投资人等均具有不确定性。
4.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和解/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三、债务人资产情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债务人名下有一块位于临安区锦城街道回龙村(临安宝龙广场西南侧)的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临国用(2013)第04476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7100平方米,商业使用期限自2010年6月14日至2050年6月13日,住宅使用期限自2010年6月14日至2080年6月13日,出让金1952.5万元已于2010年7月26日缴纳完毕。
该宗地目前无地上建筑物,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证号:地字第2016-0209号】,规划要求:容积率≤1.8,绿地率≥30%,建筑高度≤30米,建筑密度≤35%,建筑总面积12780平方米。
因森法公司缺乏资金,管理人尚未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货币资金
债务人名下共开设银行账户2个,账户状态为1个久悬,1个注销。截至管理人查询日(2022年2月20日),银行账户余额3131.73元。
以上为森法公司主要资产,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资产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和债务人实际拥有的为准。
四、债务人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森法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管理人共登记债权人22户,申报债权金额为37593349.99元。管理人已确认债权人20户,审查确认债权金额总计19974433.27元,其中税款债权金额194362.5元,普通债权金额19282759.57元,劣后债权金额497311.2元。待定债权人2户,待定债权金额总计2817512.39元,均为普通债权。另经管理人核查,森法公司欠付2家法院诉讼费及执行费合计170174.32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管理人收到3家债权人新申报的债权材料,申报金额合计1292237.5元,经管理人审核拟确认金额1287050元。后续可能仍有其他债权人向管理人补充申报。
五、资产瑕疵及风险点说明
1.森法公司名下的宗地自取得至今一直未开发,且未完成土地出让合同及政府对该宗地的投资强度等要求,可能导致森法公司面临行政处罚或需支付违约金等问题。
2.目前受临安区政府对土地面积1公顷以下的土地暂不予开发的政策影响,森法公司名下的宗地暂无法开发。
3.森法公司自设立以来无实际经营,也未制作财务账册,无法判断森法公司隐性债务规模。
上述瑕疵提示,为管理人目前所发现的已知的瑕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但管理人不承诺所披露瑕疵和风险点是无遗漏且完全正确的。
六、公开招募流程
(一)报名期限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司)的《投资人报名表》。
2.主体资料
(1)意向投资人简介(企业情况、经营业绩、企业实力等介绍),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指定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
(3)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和解/重整投资,并且在必要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的承诺书。
(5)意向投资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级主管单位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项目投资的决议文件。
(6)联合投资人还需提交表明联合投资的共同意向及各投资人自愿对本次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
(7)管理人认为其他需要投资人提交的资料。
(三)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原件)应向管理人邮寄提交,并同时向管理人邮箱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
管理人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南楼18层
联系人:胡律师
联系方式:13208000217
管理人邮箱:hufeng@guantao.com
(四)缴纳投资保证金并签署《保密协议》
1.报名人在按要求提交报名文件后,若报名人需要对森法公司尽职调查的,应向管理人缴纳50万元的意向保证金并签署《保密协议》。
2.报名人后续若不愿参加森法公司和解/重整投资人遴选的,管理人将在投资人提交书面的终止函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意向保证金。
(五)其他
1.报名人在报名后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提交《和解/重整投资方案》以便参与后续正式的和解/重整投资人遴选。
2.因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后续正式的和解/重整投资人遴选、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清算转和解/重整方案、和解/重整计划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和解/重整计划以前,存在处置方向调整的可能性。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有利于广大债权人利益为条件,有权调整和解/重整招募方案或者直接否决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
3.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如出现影响森法公司和解/重整的重大事项或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权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森法公司和解/重整投资。
临安森法房产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6月9日
ZHEJIANG XINRONG ENTERPRISE LIQUIDATION FIRM CO.,LTD
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
安徽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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