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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上虞金盾家园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推介公告

2022年10月27日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7日作出(2022)浙0604破申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绍兴上虞金盾家园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金盾家园”)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绍兴上虞金盾家园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高质高效推动工作进展,有效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实现金盾家园财产价值,现对金盾家园资产进行公开推介,欢迎意向方联系洽谈。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推介须知

(一)本推介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二)本推介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为管理人初步了解的情况,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可能,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方的尽职调查;

(三)本推介公告对应的资产范围以其现状为准;

(四)本次资产推介为本公告项下的所有资产整体进行处置,不作分割处理,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供报名材料即视为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愿意按照本资产推介公告要求参与后续资产的兜底拍卖等处置安排。

(五)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并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工作实际情况和进展决定调整、中止或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安排。

二、金盾家园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金盾家园成立于2011年7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5793073181;住所地绍兴市上虞区小越镇倪梁村;法定代表人胡金林;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产租赁服务,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程的承包施工;经营期限自2011年7月13日至2031年7月11日;股东为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0%。

金盾家园成立后主要开发建设了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的金盾家园小区。该小区共6幢,其中1幢共15层;2幢、3幢、6幢、7幢共18层;5幢共17层。

(二)主要资产

金盾家园主要资产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的住宅房地产及商铺、车位。具体如下:

1. 住宅房屋及附房。金盾家园名下共有130套未销售的住宅,合计建筑面积共16,091.40㎡,均办理抵押登记,登记的抵押权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另金盾家园尚有相应的地下附房共79间,附房面积共357.37㎡。(详见附件一清单)

2. 商铺。金盾家园名下共有一处商铺(6套),登记的产权面积为1338.68㎡。该处商铺已办理抵押登记,登记的抵押权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详见附件一清单)

3. 车位。金盾家园尚有未销售的车位共48个,其中地上室内21个,地上室外17个,地下室10个。车位无权证。

4. 特别说明。

(1)根据金盾家园所开发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对该土地使用权上开发房地产形成的产权分割及交易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等内容显示,金盾家园小区的土地使用权系金盾家园股东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竞得,该地块出让方案明确为人才公寓。同时,明确“在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15年内不得分割产权和上市交易”,即在办理房屋权证时,权证附记栏内注明“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公寓转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字样。后政府相关部门就金盾家园的人才公寓市场流通出具相应政策,即对应房屋需补缴对应标准的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在市场流通和交易。故本次意向投资人在竞买成交后,必须先付清款项,再由管理人向政府部门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2)上述房屋、商铺已设置抵押,原抵押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已将债权转让,经管理人初步核定,抵押的优先债权金额为人民币81,941,397.05元(具体以法院裁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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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金盾家园效果图

(三)区位优势

1. 地理位置状况:金盾家园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东临越中路,南毗马河江路,北面梨压湾公园,坐拥良好的的生态环境,是理想的居住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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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状况:金盾家园附近100米处有小越中学公交车站,681路、970路、970路环线、971路东线、971路西线公交线路通过,步行仅需2分钟,周边道路畅通,交通条件便捷。

3.环境状况:小区内空气、噪声、辐射、固体废物等污染小,绿化环境好。

4.外部配套设施状况:金盾家园的教育资源丰厚,500米内可达小越街道中心幼儿园、春苗幼儿园、小越街道中心小学、小越中学,其中小越中学更是一路之隔,真正实现在“家门口”上学。小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周围各大药店能够满足生活医疗应急所需。从日常的生活超市、科峰农贸中心、小越农贸市场到越都购物中心,周围商业配套、超市、健身房、餐饮、银行等生活配套一应俱全,通达度为六通,即通路、给水、排水、通讯、通电、通燃气。出门即达的梨压湾公园以及不远处的伏龙山,闲适公园与自然风光都是茶余饭后散步的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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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及报价函;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

3.若意向投资人是联合体的,还应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4.同意对知悉的金盾家园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文本可与管理人联系索取并签署)。

上述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文件应予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明报名机构名称。意向投资人未按本资产推介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2年11月10日16时(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向管理人递交书面的意向投资报名文件及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3,000,000.00元)【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账户名称:绍兴上虞金盾家园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315639806。若最终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意向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给意向投资人;若最终被确定为投资人,但未能按照管理人指定的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兜底参拍协议或未能按照其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兜底参拍协议执行或违反保密协议或有其他违法、违约行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意向投资人在2022年11月10日16时前全部完成以下三项事项的,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工作,否则即视为无效报名或放弃报名。

1.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文本可与管理人联系索取并签署)。

2.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意向投资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

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绍兴上虞金盾家园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315639806

3.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意向投资报名文件的要求编制并邮寄或当面递交意向投资报名文件(文件接收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银座国际商务中心12幢4-5层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金律师、胡律师,15925887277,13609828199)。

四、其他

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经报告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最终确定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书面正式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的书面正式通知后30日内与管理人协商确定兜底参拍方案或资产处置方案等,且与管理人签订兜底参拍协议或资产处置协议等。

兜底参拍协议或资产处置协议签署后,管理人将根据最终选定的程序,启动金盾家园房屋资产的拍卖处置程序或资产转让程序,投资人应按照要求配合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管理人推进后续的破产程序。

五、咨询及看样

看样咨询请联系管理人金律师(15925887277)、胡律师(13609828199)。

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来电或来人咨询。

绍兴上虞金盾家园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金盾家园住宅附房及商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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