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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祥丰(浙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年07月25日

2021年4月30日,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吉法院”)作出(2021)浙052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祥丰(浙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祥丰公司”或“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5月7日作出(2021)浙0523破3号《决定书》指定安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履职,开展各项工作。

为推动祥丰公司的破产工作,维护企业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整合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投资人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祥丰公司的基本情况

祥丰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5日,系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为王如松,住所地为浙江省安吉县昆铜乡独山头村。祥丰公司原由株式会社祥丰(日本)出资设立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外国法人独资),后股东变更为株式会社祥丰(日本)、上海平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郭健,出资比例为80%、15%、5%,公司组织形式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60万元美元,现有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均实缴到位。

祥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属制品生产、销售。

二、 祥丰公司发展历程

公司生产各类中高档搪瓷器皿。主要产品有:咖啡壶、叫壶、单(双)手锅、大小米桶、密封罐、冰碗、口杯等。随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扩大,公司于2009年在浙江地区建立了新的生产基地,并将原上海友丰公司的全部资源进行了整合归并。新工厂位于浙江安吉,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当时有员工200名,年产量200万件左右,年销售额约7000万人民币。

公司专注于日用搪瓷器皿的研发与生产,倾力打造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现代化搪瓷工厂。企业研发中心拥有数位资深的模具设计师,并配备现代化的数控车床及加工成型设备,通过深入“日本东京国际家庭用品展”、“德国法兰克福展”、“中国广交会展”等,信息始终保持和国际同步,研发制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各种款式和造型。生产方面,投入巨资,先后从日本引进3台搪瓷烧成炉窑。全自动化的温度控制管理,再配套日本厂家提供的进口钢板及釉料,始终确保产品高品质的性能,能够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车间管理方面,企业导入日本先进管理理念,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引进数位日本搪瓷专家,长期在生产一线提供技术指导。企业全面推广执行ISO9001:2008质量安全体系,通过“日本产品安全协会SG机构”的安全认证,成为了第21届国际搪瓷大会指定的参观工厂。

公司目前90%产品销往日本,其他还有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同时以自有品牌“茄宝娜”开拓国内中高档珐琅器皿市场,目前已成功进入内地、台湾及香港等地的高档百货商店。

三、 祥丰公司的资产情况

1、不动产

祥丰公司名下安吉国用(2011)第0137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其中: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26987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2)有证房屋建筑物,其中有证房屋共计7幢,建筑面积15457.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另有无证房屋建筑物若干,具体现场确定为准。

2、机器设备

祥丰公司的机器设备主要包括:3台搪瓷烧成炉窑及生产设备、生产使用模具等

3、特殊证照

(1)排污许可证一张,编号为91330500685564086L001W,行业类别: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餐具和器皿制作,表面处理,工业炉窑;有效期限自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

四、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其他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法定代表人及高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近3年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生产工艺和设备应当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和经营计划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产业规划和环保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招募不限行业;

(三)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技术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意向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家企业或自然人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止

2.报名地点:浙江省安吉县迎宾大道268号406室 祥丰(浙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3.联 系 人:陈石

4.联系电话:138 1926 8089

5.管理人邮箱:22347283@qq.com

6.报名时提交投资意向书,意向书格式自拟,但应包括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主、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等)、投资收购标的、收购价款、支付时间、经营方案、资金来源以及管理人认为需要投资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投资人资格审查

管理人在收到完整报名材料后开始资格审查。对于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对祥丰公司进行尽调,届时需签署相应的保密承诺函。

(三)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可向管理人提出尽职调查相关问题,管理人将安排回复。意向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期间为20天。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投资方案洽谈

意向投资人提出初步重组方案,并与管理人及其他相关利益方进行磋商。如各方达成可行的投资方案,管理人将根据商定结果推动下一步工作。

(五)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并缴纳意向保证金后参加投资方案遴选(提交方案具体时间、方式以及意向保证金金额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如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方式(包括公开竞价方式,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在法院监督指导下进行遴选评审,最终确定投资人,可根据报名情况选定一至两名备选投资人。

六、其他事项

1.本招募公告编制的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有所了解,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2.本招募公告和《投资意向书》不构成投资祥丰公司的要约或承诺。管理人提供的所有祥丰公司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3.上述各项事宜的事实时间和内容,如有变更,以管理人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工作安排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祥丰(浙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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