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22日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13日裁定受理台州市路桥聚众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众房地产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2月21日指定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团队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及聚众房地产公司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提高全体债权人的清偿率,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在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面向社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投资人,欢迎有资金实力和管运能力的单位及个人积极报名。现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参考,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具体资产及债务人有关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和债务人实际现状为准。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在提供投资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接受所有标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三)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聚众房地产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登记基本情况
聚众房地产公司于2014年3月6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093107519X;住所地: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藕池居银安街66号;法定代表人:陈继良。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主要财产情况
聚众房地产公司名下的主要资产为万嘉广场尚未销售的住宅、商铺及地下室车位(434套),共计面积为44,512.56平方米。万嘉广场工程项目开工日期为2017年4月5日,于2019年1月23日实际交付使用,并于2019年9月30日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总建筑面积79623.81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二层,其中地上部分面积44493.66平方米,地下部分面积35130.15平方米,可售面积共计60,296.26平方米,其中已售面积15,783.70平方米,返回给藕池村13,029.63平方米,自持44,512.56平方米。2019年1月1日起,聚众房地产公司已经将建成的万嘉广场全部店铺委托给台州市万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经营,广场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已租赁给超市大润发,地上二、三层为教培及餐饮,四层、五层为健身馆、影院及大型婚宴厅。
万嘉广场是集商业、文化、餐饮等具有多功能复合业态的城市商业文化综合体,位于银安街,地处黄金地段,交通便捷,商业气息浓厚,3公里商圈拥有68个住宅区。
商场配套设施完善、经营品种齐全,拥有实力雄厚的知名连锁超市大润发、世界品牌500强的跨国连锁餐厅肯德基、全球最大的咖啡连锁店星巴克,还有餐饮美食、化妆品、健身会所等,集购物、娱乐、休闲、健康于一体。这个“一站式”商业综合体既是螺洋街道第一个大型的综合购物广场,也是路桥区广大群众购物休闲的好去处。
三、招募程序
(一)意向投资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房地产开发、商业运营及策划、重组并购经验者将优先予以考虑);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意向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至少一个主体符合上述第1、2、3项资格条件。
(二)意向投资人须提供的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向管理人提交下列符合管理人要求的报名材料:
(1)意向投资人参与投资的意向报名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如: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5)签署并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各类文件。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破产工作造成实际损失的责任。
(三)开展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如需安排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当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100万元保密保证金,而后可提出书面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不需要尽职调查的,不安排签订《保密协议》,无需缴纳保密保证金。
(四)正式报名
1.意向投资人将符合法律规定和意向投资人招募文件要求的纸质版投资方案(一式三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并交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如前期交纳尽调保证金的,可包含在内)。未按时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人遴选资格。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由牵头成员名义支付投资保证金。
2.后续管理人将适时公布遴选方案。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将在管理人通知该单位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对于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原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自动成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再退还。
3.意向投资人报名并被认可报名资格后,无论意向投资人是否进行尽职调查,一旦向管理人正式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意向投资人接受所有标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对参与本次投资的行为和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五)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后最迟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进行报名。
(六)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管理人指定保证金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台州市路桥聚众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小微综合支行
账 号:12603012010390000026
四、其他
联系人及电话:庄律师13867722061 /娄老师18221315043
报名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银安街66号万嘉广场二楼管理人办公室
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到项目地考察、与管理人接洽、参与投资。
台州市路桥聚众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ZHEJIANG XINRONG ENTERPRISE LIQUIDATION FIRM CO.,LTD
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
安徽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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