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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浙江中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06月25日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1日作出(2023)浙0481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中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中海建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现有意向方提出愿意以不低于1080万元的对价收购中海建设公司含建筑业企业资质等无形资产在内的全部股权,并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意向投资报名书》及意向保证金(以下简称“兜底投资者”)。根据中海建设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及《建筑业企业资质处置方案》,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者。

一、重整资产概况

此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重整资产为中海建设公司含建筑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无形资产在内的全部股权。

上述建筑资质全部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与资质相关的企业资信能力、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科技进步水平(包括企业技术中心)、设备要求、业绩要求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事项已不达标。投资者需自行承担资质续期及日后能否转移、过户、使用等一切风险

二、重整方式

重整投资人以受让中海建设公司100%股权的方式收购中海建设公司建筑企业资质等无形资产,所支付的收购对价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80万元。

三、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并以一个报名者的身份参与招募,但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报名条件。

四、招募流程

1.意向报名和报价:意向投资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17:00前向管理人报名,提交《重整投资报名书》(模版由管理人提供)进行报名和书面报价,报价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80万元,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2.竞价:如报名的意向投资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则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者。未入围投资者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同等条件下现已签订《重整意向投资报名书》的兜底投资者享有优先权。

具体竞价时间和规则由管理人另行确定。

3.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投资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模版由管理人提供),管理人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中海建设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

4.移交:《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管理人配合重整投资者或其指定方办理中海建设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叶律师,18143422396

2.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C座11楼。

浙江中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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