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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台州上药医药有限公司破产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年07月25日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0日裁定受理台州上药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上药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于2021年2月4日指定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团队担任上药管理人。

在台州上药公司破产程序推进过程中,有多位意向投资方与管理人对接,向管理人表达了参与重整投资的初步意向。为充分实现台州上药公司的市场价值、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现依法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向意向投资人披露债务人的基本信息,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重整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重整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台州上药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开展相应的尽调工作。

(四)目前台州上药公司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是否能转为重整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时间、债权人会议能否表决通过及表决通过的时间等均具有不确定性。

(五)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台州上药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登记基本情况:台州上药公司于1999年12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00万元,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2553087447;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东环大道353-3号;法定代表人:罗方民。主要经营范围: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卫生用品、玻璃仪器、日用百货、消毒用品、化妆品销售;小包装化工试剂零售(具体项目见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二)现状: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台州上药公司已停止营业、职工已解散,全资子公司台州阜大药号连锁有限公司尚在正常经营。

三、台州上药公司拟重整资产范围

台州上药公司拟重整资产范围:持有的台州市阜大药号连锁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作为台州市阜大药号连锁有限公司经营用5处不动产、5枚“阜大”商标、位于东环大道厂区不动产与设备以及台州上药公司所有的经营资质等无形资产。相关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证载面积

评估价值

备注

1

台州市阜大药号连锁有限公司100%股权


18,249,300.00


2

椒江区陵园路18号营业用房(台房权证椒字第12006239号)

建筑面积为74.74㎡

1,575,220.00

目前由阜大药号陵园路店经营使用

3

椒江区中山东路306-2号至306-7号营业办公大楼及构筑物(台房权证椒字第12006257号)

建筑面积为309.22㎡

7,197,710.00

目前由阜大药号中山东路店经营使用

4

椒江区中山西路99-3号/99-4号/99-5号营业房(台房权证椒字第12006259号、第12006260号、第12006263号)

建筑面积为164.58㎡

4,036,650.00

目前由阜大药号中山西路店经营使用

5

临海东湖路5号办公楼(临房权证古城街道字第179272号)

建筑面积为335.34㎡

4,932,450.00

目前由阜大药号药店新特药店经营使用

6

永泰街122号土地椒国用(2012)字第2447号)

仓储用地816.80㎡

2,085,290.00

目前作为阜大药号永泰路店、阜大办公及仓库经营使用

椒江区永泰街122号仓库 (台房权证椒字第12006258号)

建筑面积为1273.82㎡

611,740.00

目前作为阜大药号永泰路店、阜大办公及仓库经营使用

7

“阜大”商标5个


1,122,800.00



阜大药号相关资产小计


39,811,160.00


1

东环大道西侧,老广电大楼南侧(台开国用2009字第04137号)

商服用地

4213㎡

22,868,160.00


2

东环大道353-3号(台开国用2012第02318号)

仓储用地13143.34㎡

41,795,820.00


3

东环大道353-3号办公大楼、仓库、花园及其他建构筑物(房权证台字第S0063312号)

有证建筑面积3076.89㎡,其他均为无证建筑

10,783,490.00


4

位于厂区内设备


1,371,372.00



东环大道资产小计


76,818,842.00



合计


116,630,002.00



四、报名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报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简介、重整思路与经营方案);

4.签署并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各类文件,且书面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拟重整资产的总评估价值。

5.缴纳报名保证金100万元,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台州上药医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账    号:375379248120

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五、后续重整程序推进

1.竞争性磋商

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各意向投资人在管理人的组织下带方案进行竞争性磋商(磋商结束前,意向投资人可调整意向投资方案内容),后由管理人基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拟供全体意向投资人竞价的托底重整投资方案。

2.托底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托底重整投资方案选定后,提出托底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需按管理人通知要求缴纳1000万元保证金(含前述缴纳的报名保证金100万元)至管理人账户,确定为托底重整投资人,逾期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重整,由管理人重新选定托底重整投资方案及托底重整投资人。

未确定为的意向人缴入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托底重整投资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及表决

管理人根据托底重整投资方案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除重整投资人与重整价格需要经过竞价程序确定外,其他重整计划内容已经明确),需要托底重整投资人确认后报债权人会议表决。

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缴纳1000万元保证金将在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重整竞价

重整计划草案(除重整投资人与重整价格需要经过竞价程序确定外)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管理人将组织对重整投资人与重整价格的公开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最终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与重整价格。如无人参与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投资价格的竞价,则托底重整投资人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托底投资价为重整价格。

5.签订重整协议

正式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在管理人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六、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 2021年7月19日下午17时止,逾期报名将不得参加托底重整投资人遴选。

联系人及电话:庄洁茹律师 13867722061 金礼才会计师 18868660998

报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洋广场1幢15层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欢迎各位意向投资人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台州上药医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浙江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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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
安徽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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