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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浙江广进轻钢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年08月27日

2021年3月9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广进轻钢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进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于2021年3月17日指定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广进公司管理人,于2021年8月17日裁定对广进公司进行重整。

鉴于在破产程序推进过程中,有意向投资方与管理人对接,向管理人表达了参与重整投资的初步意向。为充分实现广进公司的市场价值、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管理人拟以转让广进公司100%股权的方式依法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公告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向意向投资人披露债务人的基本信息,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重整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重整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广进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二)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

(三)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四)本次招募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广进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登记基本情况

广进公司于2003年6月25日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前洪工业区经中路2281号,法定代表人章秀连;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陈肖平出资320万元占股40%,黄仙云出资480万元占股60%;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27519283012;经营范围:钢材、小五金批发、零售;钢材加工;货物进出口业务;建筑施工;模具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资质情况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0日,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3月23日。

三、广进公司资产概况及现状

1、坐落于椒江区洪家经中路2281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18)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8090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5575㎡,建筑面积9907.14㎡,房屋超建面积1752.2㎡,使用期限至2057年10月20日止。评估价值为43157532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价值为6089032元,土地评估价值为37068500元。

2、广进公司的设备(主要为折弯机、剪板机、龙门焊机、起重机、叉车等,大多已停用)及1辆桑塔纳小型轿车,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评估价值为684049元。

3、广进公司的库存物资为彩钢板及铁板,露天杂乱堆放在广进公司厂区内,具体重量无法核实,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评估价值为998282元,其中彩钢板评估价值529424元(单价2240元/吨),铁板评估价值468858元(单价1668元/吨)。

4、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0日,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3月23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但管理人对资质的延续、存续不作任何保证。

5、广进公司的房地产及相关机器设备在破产受理前已经租赁给浙江宏泽钢结构有限公司,但管理人已经通知宏泽公司解除租赁合同,目前宏泽公司尚未向管理人交还租赁房地产及租赁设备。该租赁财产交还的风险由重整投资人承担,但管理人应积极配合重整投资人收回该租赁财产。

6、其他未列举的管理人未掌握的财产或债务,如果依法成为广进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将对破产受理前已产生而未申报的债务承担风险责任,管理人未掌握的广进公司财产也将由重整投资人作为新出资人享有所有者权益。但广进公司股东黄仙云、陈肖平在抵销债权债务后依法应返还给广进公司的账外收入、浙江宏泽钢结构有限公司应付未付的租金或占有使用费以及广进公司代浙江宏泽钢结构有限公司偿还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后,享有对浙江宏泽钢结构有限公司、陈肖平和黄仙云的追偿权仍归管理人所有。

四、投资人资格要求

1、意向重整投资人须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信誉;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及与债务人营业事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的履约能力证明;

3、两个以上企业或自然人可以组联合体参与重整投资;联合体内部之间须签订合作协议,并提交管理人。

五、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文件、简介、重整思路与经营方案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则提供由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3、资产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4、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等内容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重整投资款出价应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

6、重整投资方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六、报名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289号耀达大厦10楼(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

3、报名联系人:何律师,联系方式:13616675637。

七、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须在报名期限内缴纳人民币壹佰万元的保证金,款项汇入管理人账户(账户名称:浙江广进轻钢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330 0301 0056 0806 31,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支行)。

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丧失遴选重整投资人资格。若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投资人、重整计划草案未被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人民法院不批准的,则该保证金在相关事项明确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无息返还至原账户;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后,应及时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同时与管理人协商确定重整计划草案内容。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须严格履行重整投资协议与重整计划。由于重整投资人原因未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不按约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壹佰万元保证金。

八、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人在参与本案重整过程中获悉的广进公司商业秘密应予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自行利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2、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开展遴选工作。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的,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重整投资人条件的,管理人将根据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报名的,遴选方案和评审方式由管理人决定,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浙江广进轻钢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浙江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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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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