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金华】金华时代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预重整投资人招募二次公告

2021年09月22日

2021年6月23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浙0702民诉前调1238号《通知书》,金华时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置业)预重整一案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担任时代置业预重整管理人。

2021年7月23日至9月6日期间, 预重整管理人向全社会第一次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未果。为促进时代置业预重整成功,维持公司经营能力,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预重整管理人现就第二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信息

时代置业成立于2002年2月9日,登记于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27360161449,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建材、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百货商场管理、租赁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策划创意服务;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时代置业的股东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预重整资产范围

预重整资产范围为时代置业名下的实物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包含黄大仙祖宫、仙瀑洞经营权)等;不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其中,时代置业名下核心资产为216处房产,建筑面积41,666.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1,054.77平方米。

如新发生或新发现影响预重整的情况,预重整管理人将根据需要调整预重整资产范围,最终的预重整资产范围以预重整管理人与最终选定的预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最终确定的投资人对不包含在预重整范围内的资产不享有任何权利。预重整管理人处置资产或者主张权利的,投资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三、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用工等详细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情况下,向预重整管理人申请查询,并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

(三)本公告编制、解释权归时代置业预重整管理人。预重整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等。

四、招募条件

(一)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效存续),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但须以一个整体的预重整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预重整,联合体中至少应有一个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

(四)如投资人确定后,拟设立项目公司/合伙企业承接投资人权利义务的,投资人须为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且投资人对项目公司/合伙企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于2021年10月9日17:00前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方式送达给预重整管理人,并提供材料的电子版。预重整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 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1116号二楼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楼律师,联系电话:13819972919。

3.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出具的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承诺相关保密义务等的《承诺函》;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等;如为联合体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4)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一年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如有)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和资质材料(如有)等。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签字。《报名意向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模板文件请联系预重整管理人获取。

(二)资质审查

预重整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邮件、短信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各意向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经预重整管理人资质审查并通过的,缴纳100万元尽调保证金(含保密保证金)。在意向投资人足额缴纳保证金之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17:00止,意向投资人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四)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1年10月9日17:00前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重整投资金额与支付时间、职工安置方案、经营方案、偿债方案等。同时意向投资人应缴纳投资保证金现金2000万元(已支付的尽调保证金转为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支付剩余部分金额)。保证金汇入以下预重整管理人账户:户名:金华时代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开户行:宁波银行金华分行,账号:79010122000602395。

意向投资人逾期未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或未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继续参与时代置业预重整投资,预重整管理人将在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

(五)遴选

预重整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开展遴选工作。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的,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预重整投资人条件的,预重整管理人将根据其提交的预重整投资方案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其为预重整投资人,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报名的,遴选评审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预重整管理人另行通知。参与遴选评审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响应预重整管理人拟定的预重整投资协议,否则将丧失参与遴选资格。

对于未入选的预重整投资人,预重整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

(六)签署协议

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根据预重整管理人的要求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其投资保证金(不含利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已缴纳投资保证金中的1000万元转为重整计划执行保证金,剩余1000万元转为重整投资款。预重整投资人拒绝与预重整管理人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保证金,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时间或金额的,由预重整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预重整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金华时代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浙江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ZHEJIANG XINRONG ENTERPRISE LIQUIDATION FIRM CO.,LTD
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
安徽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

浙ICP备18042321号-2

Copyright © 2021.浙江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